我们受了十个星期的军事训练,这段时期所进行的培养改造,比在学生时代的十年影响更加深远。
我们懂得了,一颗擦亮的纽扣要比四卷叔本华的著作更为重要。
先是惊讶,接着是怨恨,最后是满不在乎。
我们意识到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思想,而是靴子刷;不是智力,而是制度;不是自由,而是磨炼。
我们怀着热情和渴望成为了士兵,可是他们却千方百计把这些东西从我们身上打下来。
三个星期过后,我们再也不觉得这样的事情是不可思议的了:一个穿着镶边制服的邮递员,对我们来说要比从前我们的父母、我们的老师、从柏拉图到歌德的全部文化都有着更大的权威。
我们用那年轻的已觉醒了的眼睛,看到我们的老师们所保持的关于祖国的传统观念,此刻在这里已经化成对个性的抹杀,即使对最卑贱的奴仆也绝不会被要求这样做:敬礼,立正,分列前进,举枪致敬,向右转,向左转,鞋跟相碰的声音,辱骂以及故意想出的千百种折磨。
我们之前设想我们的任务也许会有所不同,但没料到发现我们接受着英雄主义的训练,竟同马戏团里的马匹完全一样。
可是不久,我们也就习惯了。
我们甚至还懂得,这些事情中有一部分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其余部分只要做样子就够了。
在分辨这两类事情上,士兵倒是有着一种出色的嗅觉。
我们一个班级,三人一群,四人一伙,分散在各个排里,跟弗里西亚[2]的渔夫、农民、工人和手工业者在一起,大家很快就成了朋友。
克罗普、缪勒、克默里希和我,编在第九排,排长是希默尔施托斯下士。
他在营房里被看作是折磨人最残酷的家伙,而他也因此颇为自豪。
他身材矮小,肢体结实,两撇赤褐色小胡子打了蜡,已经服了十二年军役,原来的职业是邮递员。
他特别不喜欢克罗普、加登、韦斯特许斯和我,因为他感觉到我们身上有种无声的反抗。
有一天早晨,我给他整理了十四次床铺。
每次他都能找出些差错,把叠好的床铺又抖乱了。
我曾花了二十个小时——中间当然也歇过几回——把他那双古老的、硬得像石头一样的皮靴揉得和黄油一样软,连希默尔施托斯自己也挑不出瑕疵来。
我又曾奉他的命令,用一柄牙刷去擦干净下士住的宿舍。
克罗普和我还曾奉命拿着一把笤帚和一只铁簸箕,去清扫营房庭院里的积雪,若不是偶然被一位中尉撞见,把我们打发走,还申斥了希默尔施托斯一顿,那么我们准会继续干下去,直到冻死为止。
可惜这件事的后果,只是使希默尔施托斯更加怀恨我们。
接连四个星期,每逢星期日都轮到我站岗,还在营房里值了四个星期的班。
我得背着全副行军装备和步枪,在那又松又湿、新翻耕的田地里练习“预备,跑步走”
和“卧倒”
的动作,直到我变成一团污泥,筋疲力尽为止。
四小时之后,我还得向希默尔施托斯报告,那时身上的衣服已经换洗干净,不过擦破的双手还在流血。
我曾和克罗普、韦斯特许斯、加登一起,没戴手套在严寒之中一口气“立正”
了一刻钟,光手指搭在那冰冷的步枪钢管上,而希默尔施托斯还暗中监视着我们,看我们的手指是不是有挪动。
我曾在凌晨两点钟,只穿一件衬衣,要从营房的最高层跑到下面的庭院,一连八次,因为我的抽屉冒出放东西的矮凳边缘仅仅几厘米。
下士希默尔施托斯挨在我旁边奔跑,往我的光脚趾上乱踩。
在训练拼刺刀的时候,我经常得跟希默尔施托斯对打,我拿的是一件沉重的铁质武器,而他用的是一支轻便的木枪,因此他很容易打着我的胳膊,直到把我打得青一块紫一块。
有一回,我实在气疯了,便不假思索地朝着他冲过去,往他肚子上狠命地撞了一下,把他撞倒了。
他到连长那里去诉苦,连长只是对着他发笑,跟他说应该自己留心才是。
他知道希默尔施托斯的为人,看到他当众出丑,似乎没有一点不乐意的样子。
我练成了一个双杠能手,还逐渐成了举重行家。
我们本来一听到他的声音就会发抖的,可是这匹脱缰的驿马毕竟制服不了我们。
(第2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