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领我走进起居室,离开我往后倒退几步,转着身子,问我喜不喜欢她的新衣服。
我说喜欢。
她解释说颜色是玫瑰红,边缘的小饰件是这是那。
最后她问道:
“你真的认为我穿这件衣服好看吗?”
“你总是很好看,”
我说,“卢尔·亚得和芬兰佬皮特今天下午去老埃利胡家了。”
她对我做个鬼脸,说道:
“你还一点都没说我的衣服怎样呢。
他们在那儿做什么?”
“我想是开一次会议。”
她透过眼睫毛看着我,问道:
“你真的不知道马克斯在哪儿吗?”
我那时确实知道。
说我不是一直都知道是没有用的。
我说:
“很可能在威尔逊家,但是我没有足够的兴趣去确定。”
“你真笨。
他现在有理由不喜欢你和我。
听我的话快去抓住他,如果你想活下去,并且也想让我活下去的话。”
我笑着说道:
“你不知道最糟糕的事呢。
马克斯没有杀努南的弟弟。
蒂姆不是说‘马克斯’。
他想说的是‘马克斯威’,他话没说完就死了。”
她抓住我的肩膀,想要晃动我一百九十磅的身躯。
她终于还是没有做到这一点。
“你该死!”
她炽热的呼吸吹到我的脸上。
她的脸蛋像她的牙齿一样白。
口红和胭脂就像贴在她的嘴和两颊上的标签非常显眼。
“如果你已经害了他,又是让我去害他的,你必须杀了他——现在。”
我可不喜欢被人晃动,即使是那些像是从神话故事里冒出来的年轻女子。
我把她的手从肩膀上拿了下来,说道:
“不要嚷了。
你还活着。”
“是的,我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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