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瞪大眼睛。
烛伯颇有些沾沾自喜,「还是太年轻了些。
若厌恶人族,就如我一般,多收些人族的钱,让人族过得更差些,让自己过得更好些,不也很好吗?」
我打量这富丽堂皇的屋子,不得不承认他说得有理。
烛伯很贴心,亲自给我做了攻略,告诉我东街有竹味糕,西街有果子酒,南市芳华楼可以看歌舞,北市一条街上全是衣服首饰铺子。
他还表示,在滕城的消费,全由他烛伯买单。
这搁谁不心动?
吃乃食铁兽天性也,爱美乃女妖天性也!
我当即领了一小队城主府的侍卫,大摇大摆上街扫荡。
那些掌柜的看我的眼神,比看见金钱豹子还热切。
就这么在滕城过了五日挥金如土的日子,烛伯貌似那么不经意间谈起:
「听闻蜀中城更繁华咧!
那十里长街,灯火辉煌彻夜不灭,深更亮如白昼!
」
我没在意。
次日,烛伯又暗戳戳提起:「想那蜀中城,城主是如贤侄女一般英武勇猛的食铁兽,老夫真想亲眼见识一番!
」
我点头深表赞同。
又一日,烛伯在我耳边长吁短叹:「唉,只可惜老夫政事繁忙,不能同贤侄女一般潇洒游历。
真是老夫之不幸!
」
我扭头问他:「你是在赶我走吗?」
烛伯很做作地表演惊讶:「呀,有这么明显吗?」
……
这糟老头子坏得很!
既然滕城已经不欢迎我了,再待下去就不礼貌了。
但是近几日购置的漂亮裙子和首饰有点多,我想凭一己之力打包带走有点困难。
于是烛伯又给我安排了一辆马车,顺便添置了一些金银细软。
我顿时原谅了他前几日的冒犯,执着他的手眼含热泪:「好蛇一生平安!
」
我驾着马车南下,一路走走停停。
大概是我花钱过于大手大脚——吃最好的,住最好的,碰上流离失所的穷苦百姓还吐点金币——结果是小尾巴盯上我了。
到我这个修为,他们刻意保持的距离在我看来不过咫尺之间,他们努力放轻的脚步在我听来好似在踢正步。
出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道德约束,我按兵不动,想看看他们所图为何。
车经一狭窄山口,两侧草丛忽跳出数十个彪形大汉。
小尾巴也冲上来,形成包夹之势。
我:「干啥?」
为首的大汉:「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
我恍然大悟:「山匪打劫?」
山匪头子怒了,义正词严地纠正我:「劫富济贫!
(第3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