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真爱要命-《故人心是什么意思》

第 6 节 真爱要命(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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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我吗?」我问。

他说:「我肋骨断了几根,养伤养了一年,武功丢了大半,已经是个废人了。

有的人,坐在王宫里有吃有穿,却向一个废人,问一句废话。

我不敢喜欢你。

喜欢你,要命。

我叫诺成,诺国四王子,王位继承人。

但,我是女的。

这是父王和我秘密。

诺国需要继承人。

父王一连生了三个公主姐姐,所以,我必须是四王子。

更何况,还有贺兰族在关外虎视眈眈。

当我看到牧将军的时候,我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当了十八年的四王子,我此时无比清晰地意识到,我确实,是女的。

这真是一种悲哀。

小时候,父王给我喝过一种药,所以我长大后不会有葵水,胸部不会隆起,不会有孩子,也不会被人发现隐藏的秘密。

可谁知道,那种药,可以改变我的身体,却不会改变我砰砰乱跳的心。

「四王子?」林界在旁边小声提醒我。

他是父王派给我的护卫,林家次子,这次跟我一同劳军,也想搏一搏功名。

我们正在贺兰山下,大军营外。

黑色的「牧」字大旗,在寒风中飞舞。

旗下,牧将军骑在一匹乌黑的高头大马上,对我们拱了拱手,说道:「末将盔甲在身,不便行礼,请四王子赎罪。

林界以为我怪牧将军怠慢。

我自己也没想到,我能在这时候愣了神,幸亏有林界提醒,急忙还礼。

牧将军成名十二载,是所有诺国男儿心中的神。

他本是孤儿,父母早逝,却天生神力,十五从军,十八岁被李都统收为义子,从一个小小的百夫长,成长为副都统,至今还不到三十岁。

我以为会见到一个钟馗。

却没想到,牧是这样宽肩细腰,手长腿长的男子。

再加上银盔亮甲,一柄长枪,简直气势如虹,帅得要命。

我,诺成,自幼长在王宫,常年随父上朝,见过的美男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自以为早就练就不动如山,没想到这一刻山崩地裂。

等到边疆定了,真想滥用职权,留作贴身侍卫。

我在心里恨恨地想着,对于贺兰族的恨意又增加了一分。

第二日,牧将军带我巡营。

一路过去军纪井然。

难怪他总打胜仗,十几年来打回了大半个诺国。

牧将军,显然不止武功高强,治军也是一把好手。

旁边传来一些呼喝声,我好奇心起,紧走几步,转过一个弯:原来这里是一处简易校场,供士兵们操练。

与此同时,一支箭冲我飞来,我大吃一惊,赶忙躲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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