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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渝洲是京圈的太子爷。
我和他相恋六年,是所有人眼中的天作之合。
但在订婚这天,裴渝洲跟他的朱砂痣跑了,让我成为了一个笑话。
他为了朱砂痣一再辜负我,最后却在所有人的目睹下求我。
「别离开我,阿颐。
」
我话语冷淡:「咱们桥归桥,路归路,好聚好散吧。
」
我和裴渝洲订婚这天,几乎整个京圈的人都来了。
我们相恋六年,他是京圈风头无两的太子爷,而我是和他门当户对的沈家长女。
旁人都称我们是天作之合,因为裴渝洲爱我爱到了骨子里。
我也这样认为。
他会为我洗手做羹汤,一步一步地学做饭;也会打破不养宠物的原则,和我一起养小狗。
会在我生日的时候替我放最绚烂的烟花,还会在被困雪山的那一夜甘愿与我同生共死。
直到订婚礼结束前,我出门换礼裙不小心碰到了一个女人。
她脸上戴着墨镜和口罩,身上是一股浓浓的酒气。
「阿颐,等会儿结束了我们……」
裴渝洲从我身后跟上来,可在他开口那一刻,女人猛地抓住了他的衣袖。
「……陆蔷?」裴渝洲迟疑片刻,叫出了一个名字。
我也愣住了。
她是当红的歌手。
也是裴渝洲的……初恋。
女人扯下口罩和墨镜,露出一张明艳的面孔,眼眶通红:「裴渝洲,你真不要我了?」
「你喝酒了?」裴渝洲显然也闻到了她身上的酒气,立刻蹙紧了眉:「给你经纪人打电话,让她来接你。
」
我拉住裴渝洲另一只手,尽量平静:「渝洲,你刚刚要和我说什么?」
陆蔷眼神倔强地看着裴渝洲,忽地惨笑了一声,松开手:「是我错了,不用你管我。
祝你订婚愉快。
」
她扯了扯领口,指甲挠出一片绯红,转身就走,摇摇晃晃。
途中她还摔了一跤,然后扶着墙站起来继续走。
裴渝洲一直盯着她的背影,高挺的鼻梁下嘴唇抿成一条线。
直到她进了电梯,回头深深地看了裴渝州一眼。
「渝洲。
」
「阿颐,你先回去。
让司仪告诉大家结束了。
」裴渝洲轻轻拿开我的手,垂眼解释:「她酒精过敏,我得先把她送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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