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戚的崛起
(一)秦制的继承与发展
汉承秦制,主要在政治制度、宗法制度、官僚制度、选官制度等方面影响了外戚、宦官等皇权衍生物专权的发展。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实现中原大一统,废分封,推郡县,建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始皇帝自认为“德高三皇,功盖五帝”
,开创了皇权至上的皇帝制度,以求秦的统治能够千秋万代,生生不息。
自此开始,直至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统治,彻底结束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在这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里,一切制度的设立、废除、再建立只为一个目的——维护、巩固和加强皇权。
《史记·外戚世家》曰:“秦以前尚略矣,其详靡得而记焉。”
外戚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一股势力,但在秦以前记录较少。
秦以前比较著名的外戚专权是秦国宣太后(芈月)弟弟魏冉专权,掌握国家一系列大权,开创了外戚专权的先河。
从西汉开始,外戚逐渐崛起并在整个汉代达到权力顶峰,整个汉朝的政治都围绕在皇权和皇权衍生出的外戚专权的斗争中,故郭嵩焘言“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
,也呈现出显性和隐形皇权的现象。
先秦商鞅变法,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
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
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首次涉及周以后世卿世禄制度的废除,也逐渐促进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崛起。
秦朝统一后,彻底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正式设立“三公九卿”
的官员体系,建立起官员的任免制,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始皇帝用法家学说治理天下,大到行政军事、小到人事任免,将国家的权力牢牢地掌握在皇帝自己手中,也就是说此时的皇权暂时还未衍生出其他的附属专权。
但是宗法制度和官僚制度的设立为之后外戚的崛起和把持朝廷重要官职奠定了基础。
公元前206年,刘邦建立西汉,继承了秦代的宗法制度和官员制度,一则延续皇位继承制,一则在三公九卿制度的基础上创新设立了“君主丞相制”
。
皇帝意识到仅凭一己之力治理全国力不从心,于是将政府职权进行分配,将皇权和相权分开,设立丞相一职协助皇帝处理廷内和廷外各大事宜。
丞相既对皇帝负责,也是政府的领袖,为百僚之长。
丞相权力不断加强,对皇权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二者呈现出此消彼长的状态。
换言之,丞相原本只是辅助皇帝办事,可发展到后期,皇帝意识到相权不断扩大影响到了自己的专权统治。
所以到汉武帝时期,为了削弱相权,实行中外朝划分而治,以期望改变汉初以来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状态,将丞相的权力限定到了外朝,只能执行一般的职务事宜,不再干涉内朝事务,另设尚书一职来管理内朝。
汉武帝后期,设大司马一职专门用于辅助年幼的皇帝。
大司马一职原属“三公”
中的太尉,这个职位在日后多为外戚专断把持。
大司马这一官职权力的不断深化,使丞相逐渐成了尸位素餐的官位。
到了汉哀帝时,九卿之一的何武上书言:“然犹则天三光,备三公官,各有分职,今末俗之弊,政事烦多,宰相之才不能及古,而丞相独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废而不治也。”
主张废除丞相这个虚职。
哀帝接受此建议,改三公称谓,将此时外戚王根所任的大司马骠骑将军更名为大司马,御史大夫更名为大司空,而原本的丞相一名改为大司徒。
哀帝元寿二年,正式废除丞相一职。
丞相职位的废除,进一步标志着内廷政权的扩大。
所以汉代官职的延续和发展也在另一方面促进了外戚专权的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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