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饶是如此,仍有些慌乱。
慌乱的根因,在于他已经失控的心。
去健身房打了半小时的沙包,辰又心脏砰砰直跳,越发觉得事情正脱离自己的控制。
那个让他失控的人,正是明霄。
在国外写作《眼见》时,他心无旁骛。
回国后请小舅帮忙,似乎也游刃有余。
但一与明霄接触,他就冷静不下来,想天天跟在明霄身边,无时无刻不想与明霄说话。
话说得太多,自然会露出马脚。
当初季先生听了他的计划,问:“你有必要搞得这么复杂吗?你喜欢他,想捧红他,我给资源就是。
你为他做这么多,不就是想让他喜欢上你?那为什么还要躲起来?”
“我做这些不是想让他喜欢我。
”辰又说:“小时候在国学院,他为我打架,和我一起被关进黑屋时,曾给我说过长大后想当演员。
我现在做的这一切,只是帮他实现梦想而已。
我不需要他喜欢上我。
”
季先生“嗤”了一声:“你根本没有想清楚。
”
“我想清楚了!
”辰又蹙眉:“我这几年虽然人在国外,但也知道国内娱乐圈的潜规则。
什么包养上位、身体换前途、有金主就等于有一切。
”
季先生眯起眼,十指交叠。
“我不想那样对待明霄!
”到底是年轻,辰又说着说着就激动起来:“我只想帮助他向上走,我不做他的金主,也不要他还我什么!
我不想用‘金主’、‘包养’这种字眼来羞辱他!
”
“连他的‘喜欢’也不要吗?”季先生问。
“不需要。
”辰又斩钉截铁地说:“我要他光彩夺目,站在事业的顶点,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喜欢!
”
季先生摇了摇头,3秒后道:“你啊,小孩儿一个。
”
彼时,他气季先生小瞧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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