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了,十五岁那年的往事似乎离她很远,习惯性地摸了下脖子上的丝线,那块血玉至今还戴在她脖子上。
试用了很多办法,都弄不断那天蚕丝,只好一直穿上高领长衫,把脖子遮起来。
」
“阿路,怎么了?”
林远见慕容悠一直看着他发呆,疑惑地问道。
她回过神,凝看眼前的男人:“大哥,刚想点事想出神了。”
说实话,林远是个英俊的男人,身材很挺拔,他有着一般男人所没有的稳重和安全感。
尤其是在看到他经营管理上的大刀阔斧的魄力,很难让人觉得这个人怎么会在当初做生意失败呢?
他有着商人的敏觉,能人居起来后不是不惹人眼红的,甚至有后起之店开了同样性质的店来与他们竞争,但是他总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慕容悠提供的是理念,说到底就是纸上谈兵,并没有太多营销经验。
但是他都能理论结合实际,能够抓住每一个顾客的心,尤其是那些达官贵人。
交际永远都是能够立于商场不败之地的重要因素,林远把那些大老爷们的胃紧紧抓住,还抓住了他们的心。
所以说能人居的支柱其实一直就是他,她只是个吃闲饭的人。
林远走到桌前,皱眉看了眼旁边一大打账本,再看了眼慕容悠手中的书,一般她公事做完,都会看些书来打发时间。
这些年,他也知道萧路就这点爱好,每隔半年她就会出门游历,短则半个月,最长两个月,每次带回来的也就这点杂书。
她之所以称它们为杂书,因为这些书都是野史之类的,拿通俗点的话语讲就是小说,一般都是白话文,市场是很盛行,却被一些名流大家论为失德之书,但是她实在看不惯那些之乎者也的文学类的书籍。
游历期间慕容悠就把一切事宜都交给林远安排,当然包括照顾她娘和墨香,有他在,她很放心。
这两年,因为常在外面奔波,她的皮肤渐渐的有点变黑,但整个人看起来很健康,加上她长开了,个子一下串到一米七多点了,这在当时已经不算矮了,所以再没人怀疑她是个女子,只是觉得她稍微瘦小了点。
一席青色长衫,显的有点儒雅,但是没有一点女子的秀气,慕容悠本就学不来这时代女人的小步行走。
“阿路,那些书你都看了好几遍了,看你这次回来,似乎又长高了好多。”
林远微笑着对她说。
“哪有那么明显呢?是你多日没见我,觉得不一样而已。”
她这次游历足有两个多月,回来还没几天,但是她想两个月就算真长个也长不了多少吧。
看看桌上的一打账本,她才看了一半,不由心中暗暗叫苦。
“大哥,我这几天可忙了,两个多月的帐本都要看,正好忙里偷闲被你瞧着了,你还数落我。”
想了想又说:“这次游历回来我就暂时不再出去了,娘和墨香没把我给念叨死,天天看着我,就怕我哪天又走了似的。”
“扑哧......”
墨香在门口走进来,“少爷,又在说我坏话了吧!
你也不看看,你一走这忙前忙后的都是我和林大哥,你出去玩可把我们给丢在这劳苦劳累的。
夫人每天都快望穿秋水了,就盼着你回来,怕你在外面有什么意外。”
“停停停......好墨香,这话我都听了一百遍了,知道你的林大哥辛苦。”
这个丫头一唠叨起来就是没完没了的,真是怕了她了。
墨香一听“你的林大哥”
几个字就脸红了,林远低头掩笑。
慕容悠乐得在一边偷笑,还是这招有用,一出招就能让那个墨迹的丫头闭嘴念经。
墨香把掌柜整理的最近的帐目拿给她,转头对林远说:“林大哥,二楼的张老爷请你过去喝一杯。”
林远颔首,点了下头就先出去了。
酒楼难免会碰到达官贵人,陪酒都属于常事,幸好能人居大小事宜都由林远出面,别人不知道背后还有萧路这个老板,要不让她去陪酒,她肯定不干,这种打交际的事她不擅长。
因为这两年赢利比较多,他们又在边上开了能人堂客栈和能人书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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