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短短几分钟内,刚从大学毕业的新人和“老人”
这两个本不熟悉的团体,瞬间熟络起来。
通过“尽诉病情”
和相互安抚,彼此关系拉近了。
甚至老员工们已经替新同事安排好了分组和分岗了。
早就听出老员工的心思,郑滋滋独自站在角落嗤笑了一声。
分组的事情,她甚至没放在心上,反正她一个人也是可以做出业绩的。
心里只有暗暗盘算着该如何尽快开单,再到爆单成为销冠。
有了好的业绩,才可以争取拿到店长的推荐信调到总部……
忽然,有人扯了扯她的衣角:“认得我吗?我们同班的。”
郑滋滋转头往下看,是个小女生,比自己矮了半个身子。
一头利落的短发,面目犁黑,稚气未脱的样子,像极了偷穿妈妈衣服的小孩。
突然蹦在她面前,眼睛眨巴眨巴地,不禁让人想起宫崎骏的电影《千与千寻》里的小煤球。
“啊!
不好意思,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我叫文清,培训营的同班同学,我想和你组队。”
“为什么?”
郑滋滋对她一点印象也没有,在培训时认真上课,习惯了一个人。
没想过组队的她,对于这种热情主动的请求,内心是十分抗拒的。
正当她要开口拒绝时,文清环抱着她的手臂,一脸真诚地说:“因为……你聪明又好看啊。”
我聪明,好看!
有眼光。
自古赞美得人心啊!
这颗“小煤球”
使的这招,意外地打到郑滋滋的心坎里去了。
没想到,这颗“小煤球”
心思挺缜密的,竟然看透了郑滋滋表面高冷,却抵挡不住赞美。
郑滋滋道:“我好看,是没错。
但聪明你又怎知?”
“诶我也不想参与他们,现场来看只有我们懂前辈们的目的了。”
文清掩着嘴巴,生怕众人听见自己说的话。
遇上知己,内心的喜悦驱使下郑滋滋微笑着点了点头,算同意了。
一个人的能力有限的,而一个团队的力量是无可估量的。
在史前,人是群居动物,就已经是集体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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