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燃烧吧火鸟主演》

第十一章(第1页)

巧眉和凌康终于结婚了。

婚礼简单而隆重,一点也没铺张,双方都只请了至亲好友,填了结婚证书,走过红色毡毹,交换了结婚戒指,掀起了遮面的婚纱……礼成。

亲友们大吃一顿,鞭炮放得震天价响,然后,巧眉就成了凌康的新妇。

凌康家境不坏,他们住在仁爱路一栋公寓大厦里,高据第十一楼,大约占了八十坪左右的面积,这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八十坪的大厦住宅已经算很大了。

当然,它不能和卫家的花园住宅相比,毕竟,在工业社会迅速发展下,台北没有太多的花园住宅了。

巧眉婚前,已经和凌康来过凌家两次,每次以做客的身份,停留的时间都很短,可是,一下子,她就由卫家那娇滴滴的小女儿,变成了凌家的儿媳妇,住进凌家来了。

巧眉和凌康占有一间很大的卧室,是间套房,有自用的浴室。

这卧室中,除了床以外,还有一架簇新的钢琴。

钢琴是卫家的陪嫁,卫家把原来的旧琴保留在琴房里,以便巧眉回娘家小住时弹弹,而且,那间琴房的一桌一椅,那钢琴的每个琴键,都有巧眉的影子,他们舍不得送走这架琴,也舍不得破坏这个房间。

所以,他们买了架更新更好的琴给巧眉。

凌家把琴放在卧房而不放在客厅,也用心良苦,他们知道巧眉不会喜欢在凌家川流不息的商场朋友,或凌太太的牌友间表演弹琴。

凌家有五房两厅,客厅餐厅以外,凌康的父母拥有一间卧室,一间客房兼娱乐(麻将)间。

凌康除了卧室外,还有个小书房,因为他爱书成癖,又办了个杂志社,所以,书房必不可免,书房中,堆满了书籍报纸,书桌上堆满了文具稿纸剪贴簿和校对稿,这是整个家庭里最乱的一间房间。

然后,还有一间是秋娥住的。

秋娥是凌家二十几年都没换的女佣,相当于卫家的秀荷。

新婚,巧眉曲意承欢,凌康爱护备至,两老也诚恳地迎接着新妇,他们的生活相当和谐。

当然,对巧眉而言,毕竟有许多不便,他们没有出去度蜜月,因为巧眉反正看不见什么,名山大川对她都没有意义。

而凌康的杂志每月出一本,工作天天堆积如山,主编离开,杂志一定脱期。

所以,他们几乎一结婚就进入了家庭生活。

凌康追了六年,总算娶到巧眉,他已心满意足。

巧眉初进凌家,事事不便,头几天,她总是摔跤,不是被椅子绊倒,就是被桌角绊倒,甚至,被地上无意放着的靠垫、矮凳、书籍、摆饰……滑倒绊倒。

凌家没有把东西放在固定位置的习惯。

几天下来,她膝上手腕上,都摔得青一块紫一块。

凌康的母亲是个好人,心地善良却大而化之,多年来养尊处优的生活使她略带骄气。

凌康是她心中的宝贝,全世界没有第二个男孩可以和凌康比。

巧眉双目失明,居然掳获了凌康,对她而言,巧眉是太太太“高攀”

了。

因而,对巧眉摸索的行动,她看来不惯,对巧眉一天到晚摔跤,打破东西,她惊奇而懊恼。

每次巧眉一摔,她就提高了八度的嗓门,惊愕地嚷:

“怎么?又摔跤了哦?秋娥!

秋娥!

赶快扶她起来!

我看,得给她雇个小丫头才行,整天扶着走。

唉唉!

巧眉,你在娘家是怎么过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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