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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板桥的父亲不愿意掘掉别人的坟墓,所以不肯买有无主孤坟的墓田;郑板桥却愿意让无主孤坟保留下来而想买这块墓田:不同的行动却都表现了“推己及人”的儒家思想。从板桥还想立一块碑,要子子孙孙年年一起祭扫,“永永不废”看,他是想借这个机会教育子弟,以“仁”传家。

郝家庄有墓田一块,价十二两,先君曾欲买置,因有无主孤坟一座,必须刨去。先君曰:“嗟乎!岂有掘人之冢以自立其冢者乎!”遂去之。但吾家不买,必有他人买者,此冢仍然不保。吾意欲致书郝表弟,问此地下落,若未售,则封去十二金,买以葬吾夫妇。即留此孤坟,以为牛眠一伴,刻石示子孙,永永不废,岂非先君忠厚之义而又深之乎!夫堪舆家言,亦何足信。吾辈存心,须刻刻去浇存厚,虽有恶风水,必变为善地,此理断可信也。后世子孙,清明上冢,亦祭此墓,卮酒、只鸡、盂饭、纸钱百陌,著为例。雍正十三年六月十日,哥哥寄。

《郑板桥家书潍县署中谕麟儿》焦山双峰阁寄舍弟墨(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