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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夜间9点。
搜查会议虽然结束了,但西福冈署搜查科室内却仍然笼罩着沉重的空气。
微黄的日光灯照出了室内弥漫的烟雾。
没有风的夏夜,即使打开窗户也显得闷热。
凝结的空气就像案情胶着一般,令人发闷。
丹野蜻久的尸体被发现至今,已经两个星期了。
这期间被害者丹野的交往情形已被查清,可疑的凶手二三名,但是哪一个是真凶却缺乏直接而肯定的证据,所以这几天案情的调查仍在原地踏步。
可疑的嫌犯是郡司祥平和仓桥满男,也有人认为丹野怜子也与这件事情有关。
当然,这样的推断也并非没有理由。
首先是郡司祥平——事件发生的二日后,仓桥本人亲自前往搜查本部,说明丹野的“失踪”
原因。
原来郡司请求丹野支票背书,丹野无法正面拒绝,只好隐匿起来,等到九州钢铁事情明朗后才出面。
在这之后,搜查官当然立刻查访郡司,追问之下,郡司承认了他要求丹野背书的事实,但尚末得到丹野的回答,丹野就失踪了。
郡司从不认为丹野的失踪和支票背书有任何关联,也因此他对丹野的失踪显得漠不关心。
郡司所请求的支票背书人井非只有丹野一个,所以他也不急着去找丹野人在哪里。
更没听说过望乡庄这个地方了。
并且。
郡司解释前几日末对刑警说明曾请求丹野背书保证的事情。
是因为丹野过去曾是自己的手下。
他觉得事情张扬开来可能损及自己的颜面,所以不愿提起。
但是这也有可能是郡司自己的辩解。
事实可能是。
郡司自丹野失踪后便已知原因,而且到处找寻他,最后在望乡比l5号房间找到。
两人发生争执,失手杀死丹野,这也不是不可能的。
再者,郡司没有7月l6日不在现场的证明。
如果说是在这样的动机下杀人,郡司应该是最大的嫌疑犯。
嫌疑归嫌疑。
搜查本部却无法采取逮捕郡司的行动,因为没有证何一个直接证据可以证明郡司就是凶手。
第一。
郡司没有出现在望乡庄15号房间的证据。
当时他本人己面临破产前的重要关头,当然没有亲自去找丹野的道理。
但也查不出他有托人去找寻的线索。
第二,郡司虽没有不在现场证明,但发生案件的l6号早晨,也没有他出入望乡庄的线索。
望乡庄的其他人当天早上没有看见过郡司其人,望乡庄的登山口,西侧福江商店及东侧西里住宅区都没有目击者。
西侧人烟稀少,但东侧是新兴住宅区,超级市场及商店颇多,早晚上下班的人也不少,因此凶手若从东侧出入望乡庄,不易引人注目,对警方的搜查行动也不利。
现场15号房间内末发现郡司的指纹,做为凶器使用的青铜烟灰缸上也取不到任何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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