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伦先生说:“说到报纸,我是这么想的:大多数人会最先看警方报告。
他们这么喜欢看警方报告,是因为他们内心压抑着犯罪的渴望,还是因为他们可以在道德上得到满足以及增进法律知识,那就很难说了。
但他们在看警方报告时肯定是幸灾乐祸的,所以报纸每天都会发布警方报告。
假如在休假期间不开庭,报纸上一样会有专栏报道。
法庭审理的案件通常并不耸人听闻,但警方新闻记者必须想方设法挖到耸人听闻的案件。
在这种情况下,记者会自己编造耸人听闻的案件。
市场上可以买卖这些捏造的案件,用二十来根雪茄就可以买到或换到一起案子。
我对这些了如指掌,因为我过去常常跟一位警方新闻记者分享挖到的案件。
他很喜欢喝酒,是个会偷懒的人,不过这个机警的家伙工资少得可怜。
“有一天,一个奇怪的家伙出现在我和那位警方新闻记者经常碰面的咖啡馆。
这个人邋里邋遢,肚子滚圆。
他的名字叫哈伍利那,以前是学法律的,但一直没学成,日子过得落魄潦倒。
没有人清楚他是怎么谋生的,事实上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对了,这个游手好闲的哈伍利那对犯罪和法律方面的事情很精通。
我认识的那位记者给了他一支雪茄和一些啤酒,他闭上双眼吸了几口,然后开始详细讲述最离奇、最精彩的罪案。
他讲到辩护的要点,引述检察官的答词,最后还以共和国的名义宣判。
他睁开眼睛,好像刚刚睡醒。
他粗声大气地说:‘借给我五克朗。
’有一次他们考验了他一回:他一口气讲了二十一个罪案,一个比一个精彩。
但是在讲第二十二个罪案时他突然停了下来,他说:‘等一下,这不是即决法庭或地方执法官就能审理的案件。
必须要有陪审团,我演不了陪审团。
’你瞧,他对陪审团不感冒。
但是说句公道话,他的判决虽然有一点严苛,但是都有法律依据。
他对此相当自豪。
“记者们找到了哈伍利那这号人物,并且发现他所提供的案件不像法庭上实际审理的案件那样无聊、老套,于是他们之间建立了信任。
哈伍利那要给他编造出来的每个案件收费,他们称之为受理费,包括二十克朗和一支雪茄。
除此之外,还要根据他判处的刑期来收费,每个月刑期收取二克朗。
要知道,判决越重,案件就越复杂。
在哈伍利那向报社记者们提供他编造的罪案之前,读者们看警方新闻时从来没有这么带劲过。
不,先生,现在的报纸和他那个时代的报纸不同了。
现在报纸上只报道政治新闻和法律诉讼,只有老天爷才知道谁会读这些东西。
“有一天,哈伍利那编造出一个案件。
这个案件并不算是他最精彩的案件之一。
到那时候为止,他所编造的案件还没惹出过什么麻烦,但是这次却闯祸了。
长话短说,这个案件是这样的:一个老光棍与住在他对面的体面寡妇发生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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