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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后,我沉迷修炼金钱道,还收养了三个娃。
在我成为天下首富即将升天之际,我的三个娃长大了,也……黑化了。
「谁也不能抢走姐姐!
」
我是个喜欢钱的人。
喜欢赚钱,更喜欢花钱,尤其是把钱攒到一定程度以后豪掷千金,那种感觉比什么都来得痛快,所以我勤勤恳恳工作认认真真赚钱,然后——
穿越了。
胎穿,上辈子积攒的家底一日之间如云烟消散,我在心底对老天爷破口大骂清空了全部了脏话储备以后,决心这辈子继续好好赚钱。
所以在这个修真世界,我前两百年的人生除了赚钱就是修炼,绝无其他的心思。
在宗门,我勤勤恳恳修炼,在人间,我披着马甲到处投资开店,只要是能赚钱的行当都要掺一脚。
终于我赚够了钱,痛快地躺在金山银山上,修为也只差半步便可飞升,只是这半步难于登天,我努力了许久也不见突破的动静,索性决定今后摆烂,做个人间逍遥客。
这就是为什么我现在独自走在山林小道上,月色如洗,石板路蛩音声声,天地之间仿佛唯我一人,自由得很,也痛快得很。
我取下腰间的酒囊痛饮,虽然愉快,但独饮还是有稍许寂寞,想到此处,我随意捏了个诀,就从旁边的草丛里拎出一个带着刀的少年来。
这么多年来想要杀我的人很多,最近却尤其多,我眯着眼打量了一下这名少年,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身量还没长开。
他手里那把刀锈迹斑斑,用它杀人,还没捅下去估计就断成了两节。
「小子,叫什么?」我喝了口酒。
他在我的法诀束缚下奋力挣扎:「放开我!
」
「你想杀我,还要我放开你,怎么,我就看起来那么像个傻子?」我用绣着金线的鞋尖踢了踢他,「快说,不然我就把你扒光了涂满蜂蜜吊在这,请飞禽走兽吃顿好的。
」
他打了个寒颤,看起来要哭不哭,末了才小声嗫嚅了一句:「丹哥……」
「还是只小鹤儿。
」
丹哥,鹤的别称,有诗云「丹哥时引舞,来去跨云鸞。
」
我蹲到他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多大了?就出来杀人?」
「十六。
」他老老实实答了,复又含着眼泪恶狠狠地对着我放话,「之后全天下的强者都会来杀你!
看你还怎么得意!
」
哦哟,那我是不是真应该怕一怕?
我都有点不忍心告诉他,之前来的那些人现在有的被我丢进了湖里,有的被我挂在了树上,还有的被一刀抹了脖子。
这小孩还真是有什么说什么,酒劲昏昏沉沉地涌了上来,我打了个哈切,拎着丹哥进入自己的小天地休息去了。
修真者修为到达一定境界都会修炼出自己的小天地,大可如须弥,小可如芥子,其间随心所欲变化无穷。
而我的小天地已修炼至化境,所想即所有,它的作用主要是用来装我赚的钱和收集来的各类法宝。
实在不好意思,钱太多了,七八个乾坤袋放不下。
我随意幻化出一张床来,让丹哥自己去休息,随后进了自己的金库,像史高治麦克老鸭那样,在金山上美美睡了一觉。
等我醒来时,丹哥正拿着他那把破旧小刀在空无一物的地方比比划划,我观摩了一会,眉毛越挑越高,最后实在忍不住出声。
「你这是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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