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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很把自己耀眼的外表当回事,当它知道身上布满条纹时便愤怒不已。

它受困于自己光亮的围栏,活在由不被理解的自由所造的飞驰的牢笼里:“我不会服侍你们”[1],它骄傲地宣扬着自己桀骜不驯的本性。在放弃了所有试图束缚它的手段之后,人类开始尝试溶解斑马不可驯服的部分,他们把它塞到可耻的实验里,想让它与驴和马交配。但一切都是徒劳。条纹和不驯的性子在斑驴以及杂交斑马身上都没有被抹除。

斑马和野驴跟拟斑马[2]一样,让人类失去了控制马类秩序的力量,这让它感到很愉快。有多少犬类的兄弟,像狼、丛林狼还有土狼,对我们来说是永远无法被驯服的?

让我们观察一下斑马吧,只做这一件事。没有任何动物可以把填满一张皮的可能性发挥到这般极致。馋嘴的斑马吞吃着非洲平原的草料,它深知,无论是阿拉伯骏马还是纯血统宝马都不能拥有如此浑圆的臀部、如此细腻的蹄子和嘴。只有普氏野马,这种洞穴壁画艺术中幸存下来的马种,才能与斑马那种形式上的精巧微微沾上边。

身上明显的特点并不能让斑马满足,它们仍旧在饶有兴致地无限发展个体间的差异,没有一匹斑马的条纹和另一匹的一样。匿名的奇蹄目动物,在四处展示着巨大的、能将它们区分开来的指纹:每一匹都有条纹,但是各有各的特点。

的确,在为儿童表演的马戏团的场地上,许多斑马会很配合地转个两三圈。但有一点也不假,那就是它们这么做是忠于自己的物种精神的,它们所跟随的,是自己骄傲炫耀的原则。

[1]原文为拉丁语“Nonserviam”,源自路西法对上帝所说“我不会服侍神”。——译者注

[2]中文中斑驴既可指已灭绝的物种拟斑马,又可指斑马和驴的杂交物种,原文此处cuaga指的是前者,为了避免混淆,此处使用其别称“拟斑马”。——译者注

《动物集群》斑马(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