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秋风是一个习惯看表的人。
下了火车,当他踏上这座城市的时候,他先是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表:十点三十三分。
他摇摇头,笑了。
十点三十三分是他作为军人的时间,这个时间比地球转动的时间快了三分钟。
在部队十二年间,他就是靠这有意拨快的三分钟,从一个士兵干到副团职的。
现在,他重新回到了这个城市,他转业了。
回来了,他很愿意服从城市的时间。
于是,他站在出站口,第一个动作就是放下提包,校了一下表,把时间重新拨回来。
可是,当他走起来的时候,他的心理时间依旧,每一步都“踏、踏”
有声,走着走着就快了。
操,他“拨”
不回来了。
一出站,就有人围上来,像是一窝乱蜂,闹嚷嚷地说:住店么?便宜……他一句话就把她们给击退了。
他说:我到家了。
对城市,他已经有些陌生了。
虽然也回来探亲,但如今的城市,是一天一个样。
怎么说呢,人是一天天旧,市面却是一日日新。
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楼越来越高,人越来越杂……就像是炸了窝似的,仿佛那常年关着的声音和颜色,突然得到大赦,“哄”
一下子全放出来了。
——可他还是闻到了黄河的气味。
在这座城市里,黄河是一粒粒的,是含在风里的、沙。
是啊,到家了,终于到家了。
站在门口,掏钥匙的时候,几乎是习惯性地,任秋风又看了一下表——结果,时间成了一颗子弹,给了他重重的一击!
一九九〇年三月十二日晚十一点十一分,那疼是随着钥匙的“吱咀”
声射进去的,一颗带着毒气和恶意的子弹正扎在他胸口处。
黑暗中,那道从被窝里泻出来的白光,几乎瞎了他的眼!
在部队的时候,他曾有过一个赫赫有名的绰号:任旋风。
获得过全团的八项第一!
可突然间他想吐,坐了三天两夜的火车,吃过十九袋方便面之后,一股从床上飘过来的腥骚使他忍不住想吐(那已不是青草的气味!
女人身上股本有一股很纯的青草气息……),翻江倒海地吐!
吐过之后,他一下子平静了。
那矗立着的静,本是可以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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