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刺字的工匠,本应在闾巷默默挣钱,糊口,老死,一辈子默默无名。
但是因缘际会,有一乘马车来迎接了他。
那位宣召他的官儿,拍着他肩膀,啧啧着满口酒臭:
“你运气不错!”
衙门里的大人话不絮烦,简洁扼要。
原来新朝开国,寻思前朝法度太宽忍,才会让乱民作祟;如今要拣起五大刑来,才能杀鸡儆猴。
凌迟、斩首、割鼻、挖膝,这些刑法都有熟练工种,不劳多问。
但制定黥刑时,刺字这一环,却遇到了问题。
原来前朝天子,深怕百姓识字读史书,知道了古之兴亡,于是焚了书,培养了一整国的文盲。
新天子登基,又把前朝做过官、知道些历史真相的读书人,又收拾了一批。
收拾完后,天子才回过味来:
“妈的,没个识字的了!”
这不,就用得着他了:他没做过官,躲过了一茬茬的人事更迭;他是刺字的,于是认识字,还知道怎么刺字,于是忽然就炙手可热。
他当然也好奇,小心动问了衙门里的大人:
“大人,既然会刺字的人少,干嘛不顺便培养些识字的刺字匠?”
大人:
“认识字的人越少越好啊。
你还希望别人抢你饭碗是怎么着?”
他没想到,不小心认识了几个字,居然还能成就一门俏手艺。
平步青云算不上,但他好歹也是朝廷雇用的吏员了。
他每天勤奋工作,多数是给那些充军的苦役犯们的脸上,一个字一个字的刺名字。
他总是温柔安慰那些犯人:
“兄弟别嚎了。
女人生孩子,比你们吃的苦大多了呢。”
以前他刺字,也刺些龙、凤、虎、豹、鹰,来客都是剽悍青年,虽然疼,憋得一脑门子青筋,还是不肯叫,怕丢了面子。
如今工作,来者都不情愿,深觉受了委屈,于是疼痛加了十倍,没等他针挨上脸就开始嚎。
他一开始受不了,之后习惯了。
身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有时犯人不嚎,他反而紧张,还会轻拍人家的脸:
“怎么不嚎了?”
他刺字,遇到的脸各自不同。
有些脸皮肤粗,有些脸皮肤细;有些白,有些黑;有些毛孔粗大,有些还出油;有些从小使茉莉花露蒸,肤若凝脂,他刺起来格外带劲,如画丹青。
刺字的准则是最简,勾梢末尾尽量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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