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部回来后,我生了一场病。
以前生个小病都不觉得怎么样,可是这次却有所不同。
每每在半夜感到口干舌燥,而不得不昏昏沉沉的光着脚丫下地找水喝时,我就觉得自己这情形多少有些凄凉,而白天也是常常蜷在办公桌前端着杯热咖啡唏嘘不已。
将近中午的时候,安静了一上午的手机滴的响了一声。
明思问我晚上可否一起吃个饭。
看着这条简短的短信,我不无感触。
记得他曾说过,现代人成熟的一个表现就是越来越懒,懒得发短信,有事直接打电话,所以即便是我发给他,他也是回个电话过来。
一条不到十个字的短信我读了许多遍,我甚至想象得到他小心翼翼的样子。
我咬着嘴唇忍了半响,才呼出一口气。
我们说好了要像以前一样的,即便不能真的回到过去,但是我们是不可能失去彼此的。
“好啊!
我最近可能吃呢。
”
“哈哈不怕你吃,晚上我去接你。
”
感冒之后我一直把自己武装的圆滚滚的。
明思见到我时脸上溢满了温暖的笑意。
看到我吸着鼻子的样子又皱起眉来:“感冒了?”
“还不是上次那个年会,大冷天穿那么少。
”
他看着我伸出手来,抬到半空中又放了下去,我猜想他是想要揉揉我的头发吧,就像以前一样。
我们并肩走着,不紧不慢,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我努力保持着微笑的表情,可这每一个细节都在告诉我,我们回不去了。
然而我,不甘心。
“明思。
”
“嗯?”
“我从小就喜欢你,从认识你的那一年起,你应该知道的吧?”
明思有些错愕的看着我,像是没想到我会主动提起这个事情。
半响,他弯起眼角点了点头。
“可是,那时候你喜欢秦曼……当初我不喜欢秦曼,不光因为她讨人嫌,最主要的是因为你喜欢她。
但为了不被你讨厌,我从不敢表现出不喜欢她,更没勇气跟你表白,我怕那样连朋友也做不了。
”
明思的眼中闪过一丝心疼,他抿了抿嘴,低下头。
快三十的人了看上去还是一副大男孩的样子,如果这是我第一次见他,或许我还会爱上他。
“我以为我只要在你身边占有一席之地就够了,我以为自己可以一直追随着你,但是我发现那样太难了。
我爸去世之后,我家负债累累,感情对我来说是奢侈,何况是这种没有回应的感情。
那时的秦曼是骄傲的小公主,我拿什么跟她比?而一闭上眼就出现在脑海中的那些你们卿卿我我的画面已经折磨我太久了。
(第1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